《方案》提出,此次专项整治对象根据设立审批合法性营业执照和收费合规性,共怎么办分两类:一类为在城区公共空间内,未按相关规定要求且未经合法审批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所(以下简称“停车场”);另一类为在城区公共空间内合法设立但存在收费不规范等行为的经营性停车少钱场。
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为漳州市城区公共空间,即供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及室内空间,包括道路怎么办、广场、公园、绿地、政府储备土地等,不含商业、住宅、行政办公等项目办理配套建设区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不纳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治对象。
《方案》明确此次整治分阶段进行。6月-7月为全面摸排阶段,主要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相关排查专班,全面摸排区域内要多经营性要多停车场设立及收费等详细信息;6月-8月为分类处置阶段,各区政府(管委会)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怎么纠”“边查边纠”,结合实际依法依规进行处怎么置,整治一宗,销号一宗;8月为健全机制阶段,梳理、总结实施集中整治工作,完善经营性停车场长效监管机制,将集中整治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停车场的有力措施;9月底前为验收巩固阶段,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办理清单,其中制度清单和成果清单由市纪委监委营业执照集中向社会发布,接受群众检验;问题(整改停车场)清单由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推动落实,汇总并专少钱题报告推动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