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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设立公司国内区别章程(香港公司的章程第一股东变更)


税哥在这区别里要提醒大家,在境外设立公司,不按规定报送资料、办理手续,有可能会摊上事公司儿股东的喔~


可能摊上哪些事儿呢?

1、钱汇不出去


境内企业在银行完成章程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取得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后,才可以办理相关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业务。


其中非金融企业境外投资第一,在银行提交资料办理审批手续时国内,需要提供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也就是说,境内企业如果没有取得商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则无法取得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投资资金存在香港汇不出去的风险。


2、利润收不回来


境外企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后,需要由外汇指定银行审核以下材料无误,才变更能为境内机构办理投资利润入账或结汇手续:


  • 境内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 境外企业的相关财务报表及股东其利润处置决定;
  • 上年度年检报告书。

企业如果没有取得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就要面临投资利润无法分回的风险啦~


3、擅自实施风险


境内变更企业如果不按规定程序报送资料、公司未取得发改委发放的备章程案通知书,就擅自实施境外投资项目。


企业就可能面临投资项目停止实施、被列入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等风险设立,严重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所以说,千万不要图方便,就省去备案报资手续,悄咪咪地在境外设立公司呀~


这会儿老板改变主意了,规范设立境外公司,要报送哪些资料、办理什么手续呢?


设立境外公司规范流程

第一步、发改委备案


通过“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向所在地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经发改委审核批准后出具备案通知书,并提交备案所需材料。


第二步、商务部备案


通过“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报送电子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地国内方商务主管部门行政大厅,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资料清单如下:


  • 境外投资备案表电子扫描件;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的的相关章程、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其余区别补充资料。

第三步、外汇登记


看来呀,要设立境外公司,还是得一步步按程序走呢,心急吃不设立了热豆腐呀~


依据:汇发[2的015]13号、《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汇发[2009]30号、《企香港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合发[2018]24号、发改外资〔2018〕2第一52号、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粤商务合字[2015]20号、《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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