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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标注册公司查询(国际商标查询)


此外,在一次比赛中接受记者采访时,全红婵曾因未听懂关于性深圳市格的采访问题,从而获得“杏哥”的绰号。商标查询中国商标网统计显示,自8月6日至8商标查询月11日,关于“杏哥”查询“杏哥是谁”的商标申请已达50件。


对于为何申请注册上述涉及全红禅的商标,8月17日,深圳市连州电气科技开发有限深圳市公司法人代表陈金海对界面新闻称,他本来是想注册“红蝉”商标用于零售食品和服装类产品,联想到参加东京奥运会的湛江老乡全红婵,索性就申请注册了“全红婵”商标。


陈金海称,事先并没有联系全红婵征求意见,而是注册公司直接委托了一家专业商标公司代理注册。据他介国际绍,申请提交的时间是在全红婵东京奥运会夺冠之前一周,商标局正式受理的日期是8月5日,即全红婵夺冠的当天,“碰巧赶在一起了”。


陈金海否认此举系抢注商标,“我不是专业抢注商标的公司,要是想蹭热点,当初申请时就会把45类(商标注册分类)全部注册完。”对于结果,陈金海表示,“跟我没关系,我是注册在先,最多就是审核不通过。”


界面新闻尝试联系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商标限公司、山东奥尔加饮品有限公司等商标申请人,截至发稿时,均未获得对方回应。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表示,有关公司和个注册公司人将全红婵等奥运冠军姓名抢注为商标的做法,涉嫌损害他人查询合法权益,甚至可能会使公众产生认知混淆,可能会因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产生不良影响等,应不予核准注册。


李俊慧认为,关于奥运冠军姓名在商标注册上的保护,起止时间不应该从获得冠军之日起,而应该从确定成为奥运参赛队员之日起,“毕竟,奥运代表国际团的运动商标员都有可能在相应的赛事拿到较好的名次,在短时间内变得家喻户晓,那么,对于这些姓名的商标保护也应适度提前。”


按照商标法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侵害他人在先权利”和“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等诸多情形都可能涉嫌构成恶意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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