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发布了关于个体个体工商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通知公告.
尊敬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征收:
事由: 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依据:个体户《个体工商户怎样税收定期定额会变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通知内容: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外,自2019年 1月 1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个体户查账定期收好定额核定后,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请还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变成相关税款还是。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收好务局
2018年11月30日
尊敬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核定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税变成务征收事项怎样会变通知公告》(终止定期查账定额定额征收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定额税务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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