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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眼看世界——青蛙公主谷爱凌身上的税收知识

备受全球瞩目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青蛙公主谷爱凌以女子滑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1620度旋转成功夺冠后引起全球关注、霸屏热搜。

在赚取体育奖金的同时,打开几乎任何一个新闻媒体、APP首页,都能跳出谷爱凌代言的广告,广告代言费赚到手软,据统计截至目前谷爱凌已代言近30个广告,目前代言起步价已近300万美元,下一步广告代言会更多,预计会超过40个广告;除此之外,谷爱凌人气激增在各大社交媒体疯狂圈粉,抖音粉丝目前有1288万人,微博粉丝目前有近500万人,夺冠后刚刚开通小红书,短短几天就有了近150万人的粉丝。粉丝、流量就是金钱,广告商也正是看中了谷爱凌良好的形象和巨大的吸粉能力,社交平台流量将会带来电商带货收入、广告收入等。

综上,谷爱凌目前的收入种类主要有两大类:广告代言费、奖金。今天,我们主要从税收角度看看谷爱凌这些收入该怎么缴税。

01是否中国居民纳税人

如何缴税,首先需要对谷爱凌的身份进行定性,分析她是我国的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已掌握的信息,谷爱凌在北京有住所,似乎很容易判断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人。但是我国住所标准采用的是习惯性住所标准,住所指的是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而不是物理意义上的住所,实操中,我国一般将有中国户籍的判断为在中国有习惯性居住,从而判断为居民纳税人。

但是谷爱凌作为一个跨国纳税人,问题远不是这么简单,涉及到国际税收问题。我国税收管辖权是属地为主兼采属人,美国税收管辖权是属人为主兼采属地,谷爱凌在中国、美国双方都有住所,判定标准就要看双方的缔约、条约等规定,要看重要经济利益中心在哪,作为一个重要的个案,谷爱凌的税收管辖权最终可能将通过中美协商解决。

如果谷爱凌是中国居民纳税人,则其境内、境外所有收入都需在中国纳税;

如果谷爱凌是中国非居民纳税人,则仅就其境内收入在中国纳税,但其收入90%左右来源于中国境内。

02 收入分类定性

再来分析谷爱凌的收入分类。谷爱凌的收入主要分为广告代言费收入和冠军资金奖励。

代言费收入又分为品牌代言、广告宣传、信息发布等参与性的,属于劳务报酬性质;另一种是使用其肖像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性质,比如三棵树、美的、科勒目前已经使用了谷爱凌的肖像权。而冠军资金奖励属于偶然所得性质。

如果谷爱凌是居民纳税人,则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记入综合所得,偶然所得单独征收,这即我国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

如果谷爱凌是非居民纳税人,所有项目都分类征收,单独计税。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按次征收,使用七级月度税率表计算税额。偶然所得与居民纳税人相同。

03 收入来源的判定

判断收入是境内还是境外收入,需要对各类收入来源地进行判断。

劳务报酬主要根据劳务发生地来判断,看雇佣关系在境内还是境外;特许权使用费根据特许权使用地来判断,看许可肖像权等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还是境外使用;偶然所得根据支付方或负担方所在地来判断。

毫无疑问,谷爱凌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中国境内。

04 缴税金额计算

(一)居民纳税人

1.劳务报酬

平时按20%、30%、40%税率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年终扣除20%后计入综合所得,扣除起征点费用后按顶格45%税率征收。

如某一公司广告代言费收入2000万元,全是劳务报酬性质,平时代扣2000×(1-20%)×40%-0.7=640万元(约等);

汇算清缴时,2000×(1-20%)×45%=720万元(约等);

2.特许权使用费

平时按20%税率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年终扣除20%后计入综合所得,扣除起征点费用等后按顶格45%税率征收。

如某一公司广告代言费收入2000万元,全是肖像权等特许权使用费性质,平时代扣2000×(1-20%)×20%=320万元;

汇算清缴时,2000×(1-20%)×45%=720万元;

两下一比,高低立现,问下大家,如果谷爱凌与广告公司签约2个亿,应该怎么签划算呢?大家可以思考一下。

3.偶然所得

对于国际奥委会发的冠军奖金,或者中国体育局、北京市政府发的奖金等都不需要缴税。根据个税法,省、部、军以上的奖励收入,免税;外国、国际奖励用于体育、文化等项目的也免税。

由上可知,谷爱凌这项收入是不需要缴税的,当然人家的收入主要还是广告费。

但是如果是省、部、军以下的奖励收入需要缴税,由支付方代扣个税。比如,短道速滑冠军武大靖,佳木斯市政府奖励了100万元,这个就需要缴税。奥运冠军杨倩被宁波市政府奖励住房一套,就需要缴纳个税和契税等。

(二)非居民纳税人

1.劳务报酬

分类征收,按次计算,按月度七级累进税率表,应该达到顶格45%的税率了。

如某一公司广告代言费收入2000万元,全是劳务报酬性质

2000×(1-20%)×45%=720万元

2.特许权使用费

分类征收,按次计算,按月度七级累进税率表,应该达到顶格45%的税率了。

如某一公司广告代言费收入2000万元,全是特许权使用费性质

2000×(1-20%)×45%=720万元

可见,如果是非居民纳税人的话,收入分为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是一样的。(仅考虑我国税制)

3.偶然所得

同居民纳税人。

由上,可以看出,谷爱凌即使作为非居民纳税人也不会说减轻多少税负,并且如果是居民纳税人还可以享受税收时间差,税收饶让抵免等优惠。

05 是否在美国缴税

可以推断,谷爱凌肯定也要在美国缴税,而且大概率也会被判定为美国的居民纳税人。

因为美国是世界上税收管辖权最强悍的国家,税法制度最健全、最严格,美国的税收居民身份以属人为主,兼采属地,属于发达国家标准,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标准。美国是公民管辖权,美国还有绿卡标准,永久居留权标准,有绿卡也是美国居民纳税人。除此之外,美国还有停留天数标准,与我国一样也是年度内停留天数大于等于183天,即判定为居民纳税人。

这里我们不去纠缠国籍的问题,就像谷爱凌获奖后被问及国籍问题时,她提到了团结。中国是一个东方大国,祖国越来越强大,会有更多的华侨归国为祖国做贡献,而天才少女谷爱凌将会成为祖国强大、成功归化的标杆性人物,载入史册。

同时,谷爱凌也将会成为跨国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纳税的标杆,值得我们学习研究。相信谷爱凌不会像网红一姐薇娅一样胡乱筹划,最终名声落地,况且随着国际BEPS行动计划、CRS共同申报准则等制度的完善,国内税收核定等洼地税收漏洞的堵塞,非法、不合规税收筹划的大门已经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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