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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土地管理法》修法通过了,没有宅基地的,国家保证户有所居

相对于很多国家来说,中国一直是人多地少,而土地对于中国农民来说就是命根子。

因此,《土地管理法》作为管理土地的法律依据,每一项的修改,每一次的审议,都牵动了千千万万农民朋友的心。

2018年的年底开始,《土地管理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

2019年的6月份,《土地管理法》的第二次审议再次进行,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和其他修改四个方面。

而在今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月26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经过3次审议之后,《土地管理法》有哪些改动?

首先,土地征收方面有了更改

程序方面,原来的批后公告改为了批前公告,主要是使被征地农民在整个过程中有更多参与权、监督权和话语权。

补偿方面,以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土地年产值倍数法。另外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三项基础上又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

入市方面,原来只有国有建设用地才能进入市场,以进行各项建设,现在是允许集体可以把集体的建设用地,直接由集体出让、出租用于建设,比如村集体等。

第二,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

在之前,宅基地的审批权都是在县级人民政府,而乡镇是没有宅基地审批权的,所以农民朋友申请宅基地的时间都比较漫长。

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这次改革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明确要求通过规划合理安排农村的宅基地,为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提供便利。

所以,在以后农民朋友要申请宅基地的话,将会更加的方便了。

第三,宅基地管理方面有了改动

一直以来,特别是从前两年开始,很多农民朋友都纷纷反应,申请宅基地越来越难了,而很多媒体也都发表了多篇文章,内容都是关于农民申请宅基地却被村里以没有宅基地资源的名字拒绝的,但是最后都没有给出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现在不一样了,国家出新政策了,在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所以,那些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朋友,国家会让你实现户有所居的。

最后,“基本农田”全部改成了“永久基本农田”

在之前,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也划了红线,说是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可是在很多的文件中,一会是基本农田,一会是永久基本农田,让很多老百姓都搞不明白,我的这块地,到底是属于18亿红线的基本农田,还是15.5亿亩的永久基本农田?

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把原来的“基本农田”全部改成了“永久基本农田”,所以,今后的所有基本农田都是永久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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