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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9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6,020,858.83元,加上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14,476,397.14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11,447,639.71元,减去期间派发的2018年度现金分红32,251,847.10元后, 2019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46,797,769.16元。

公司 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14,824,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9,409,544.61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7,412,05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322,236,160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果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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