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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奖励增值税应税行为(举报纳税人违法行为奖励建议)

李国庆又上头条,4月26日下午李国庆率保镖、律师等强行闯入当当总部,抢占几十枚公章,在公司张贴《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指控当当现任董事长兼CEO俞渝“七宗罪”,并以临时股东会的决议为由,自任董事长与总经理,接管当当。


有好事者发帖笑谈:“抢公章有什么用,去抢公司内账啊!”


一、涉税举报纠纷的类型


1.公司高层夫妻(婚外情)纠纷


案例:2012年9月25日,有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出一封“致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稽查局的一封偷税举报信”,被举报人与举报人竟是一对夫妻。妻子实名举报身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丈夫偷税漏税。7月18日起,有网友先后在红网百姓呼声上发了三条网帖,内容均为举报湖南盛源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原公司负责人曹盛文涉嫌偷税漏税。举报信的署名为“梁红”。


2.股东内部纠纷


案例:达能和娃哈哈之争,2007年8月,一名自称“税务研究爱好者”的人举报,娃哈哈公司董事长宗庆后隐瞒巨额境内外收入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涉嫌偷漏税数额高达近3亿元之巨。国家税务总局接到举报后,迅速督促杭州地税局查办。2007年11月,杭州地税稽查局正式对此立案。宗庆后在税务部门启动调查后,于2007年10月补交税款2亿多元。因为股东之间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清晰,股东因为利益分配不均引起的举报越来越多。


3.经济纠纷(欠款)


案例:利民时代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公司召开媒体见面会,宣布将起诉百度利用垄断地位不正当竞争;同时,尽管该公司多年来已累计向百度投入约2亿元的医疗竞价排名广告,但百度一直给其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而非“广告费”,涉嫌偷漏税款并逃避相关广告监管,因此将向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举报。据该负责人介绍,公司于2005年底开始在民营医院领域与百度竞价排名系统合作,随后将这种网络营销方式介绍给了大量民营医院,并代理部分医院在百度上的排名业务,先后有六十多家医院成为其客户。


4.员工与公司纠纷


案例:浙江温州拟上市企业森马服饰正被全国至少12家省市税务机关所在地进行调查。一位自称是森马离职员工的举报人士声称,“森马服饰在2003年至2009年间,偷逃税款达30亿元。”森马服饰董事长邱光和表示,其已获悉公司有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举报,但其表示:“这是竞争对手在捣鬼!”目前,部分税务机关负责人士已向记者证实举报人举报的信息基本属实;另有地方国税局表示,除了举报人所举报的内容外,还查出了森马其他的偷税情形,并已勒令其补缴税款及迟纳金。


5.明星效应(范冰冰、肖战)


案例: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税款加罚款共计8.84亿元。


6.职业打假人(举报奖励)


案例:南山区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刘莞将一个装有奖金的红包交至一位市民手中,并感谢其实名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的行动。据悉,该名举报人于去年向南山区国税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提供了某公司的偷税线索,并在稽查局立案检查过程中与税务机关保持联系,适时给予协助。经检查,南山区国税稽查局发现该公司通过隐瞒销售收入的手段偷逃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其追缴税款70余万元,依法加收滞纳金并给予处罚,合计100余万元,其中属于举报人提供线索范围内的查补税款约20余万元。


二、税务机关如何处理涉税举报


1.举报方式和范围


举报可以采用书信、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举报人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


税收违法行为,是指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变造发票,以及其他与逃避缴纳税款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


2.举报事项的接收与受理


税收违法行为以外的举报事项,转送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者部门;对税收违法行为,按属地管理原则转送相关举报中心,由该举报中心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应当定期向相关举报中心了解所转送举报事项的受理情况,对应受理未受理的应予以督办。


3.举报事项处理


①举报内容详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清楚、证明资料充分的,由稽查局立案检查。②举报内容与线索较明确但缺少必要证明资料,有可能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稽查局调查核实。发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检查;未发现的,作查结处理。③举报对象明确,但其他举报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可以暂存待查,待举报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④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举报事项,再次举报的,可以合并处理。⑤税收违法行为以外的举报事项,转交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者部门。


4.举报事项答复和奖励


举报人要求答复举报事项查处结果的,举报事项查结以后,举报中心可以将与举报线索有关的查处结果简要告知举报人,但不得告知其举报线索以外的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不得提供执法文书及有关案情资料。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对实名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提示:举报中心每年度对检举案件和有关事项的数量、类别及办理情况等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年度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报送。实名检举人可以要求答复检举事项的处理情况与查处结果。一旦是实名举报,税务机关应当是有案必查。特别是对于提供了实际线索的案件,实名举报人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部分举报人会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税务机关不作为,笔者所在团队曾经接触过多起类似案件。


三、被举报如何应对


1.应急预案


一旦被举报需要立刻制定或启动发票风险应急预案,由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必要时聘请专业税务律师协助应对。


2.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


如果企业涉嫌虚开发票,一旦定性后果往往难以承受,因此,存在涉票举报的企业,尤其是发票风险高发行业一定要重视风险的防控。如果一旦触发风险,不要盲目应对,更不能以非法手段应对,要借用外力,寻求专业税务律师协助依法合规应对。律师作为第三方专业人员,有相对的独立性,在接受委托后,会向相关机关提交授权委托手续,可以更好地了解到案件所具体细节,通过专业的角度,争取最优化的结果。


3.做好涉税合规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避免税务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别需要严防隐匿收入、虚开发票、买发票入账等高危行为。


4.收集对我方有利证据


如果举报人有索要钱财等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应当收集对方违法犯罪证据,适时向对方施压,争取对方撤销举报、同举报人和解。


四、风险提示


1.举报风险不可控


举报需要认真衡量趋利避害,举报人可能是股东、夫妻、财务等,在逃税、虚开案件中很可能是参与者,如果企业存在隐匿收入、虚开专用发票等行为,根据刑事立案标准,5万元税款以上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举报人因为参与其中很可能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涉税举报可能最终造成“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2.举报后果严重


企业涉嫌逃税的,需要在15日内缴纳税款,这对企业的现金充裕程度要求极高,不能按时缴纳税款将进入逃税罪刑事程序。如果因为涉税案件负责人遭到羁押,很可能引起树倒猢狲散的连锁反应,对公司的经营带来灭顶之灾。对于举报人来说,特别是希望从被举报方取得利益的个体,应当慎重考虑,避免因涉税举报把企业搞垮,也一定避免触碰敲诈勒索罪的红线,最终导致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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