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民办学校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硚口区国税局介绍,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


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而言,属于非学历教育服务,“营改增”后计税依据从营业额变为增值额,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一般纳税人的教育培训机构,房租、水电费、物业费、装修费及维护、营销和广告费、支付的品牌授权或管理费等开支,均可以扣除。教学用具、教学设备、消耗性日用品等日常开支也可按规定抵扣销项税额。如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对收取的培训收入实行价税分离处理,其增值税实际税负与原营业税相比还略有下降,企业税收负担得以减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