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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补平衡属不征税收入有哪些(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






“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李克强总理在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




当天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两天前,李克强赴四川广元考察粮食生产等情况。他在田头与农民细算账,了解种粮收益与打工收入各占多大比例等。




“村民们说,虽然打工收入已成为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但种粮收入仍然占到一定比例。他们把有限的土地充分利用起来,精耕细作,打工不忘种田。”总理在会上提及此事时说,“条例实施后,要确保耕地保护红线牢牢守住。”




李克强强调,在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草案细化土地征收程序,设立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规范征收补偿,规定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草案明确保障农民合理宅基地需求,规范宅基地管理,强调保障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




草案还细化土地督察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建立动态巡查等机制,并加大对破坏耕地、非法占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增加了对耕地“非粮化”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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