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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酗景庈婬汜訧埭隙彶瞳蚚奪燴域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1.综述


2020年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大排查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手段,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污染防治规划:目前,我市投入运营的处置单位6个,分别是: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驿城区永峰环保化工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海骏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上蔡县日昇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平舆县诚信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蔡县中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单位8个。其中我市主要产废企业为天方药业有限公司药渣,已由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安全处置。根据我市各县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推行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本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2022年年底前,使辖区内的危险废物总处置能力与总产生量基本匹配。按照省发改委《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目前,我市拟改扩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一个,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能力3吨/天,拟新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五个:分别为高新区、正阳县、西平县、汝南县、泌阳县各一个,提高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36吨/天,可以满足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目前,西平县辰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已经建成并取得经营许可证。全部建成后,我市医疗废物的日处置能力将达到64吨/天。


工作现状:2020年,全市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195.850923万吨,包括一般工业固废178.2804614吨,危险废物16787.603吨,医疗废物 3286.92447吨,污泥74386.926吨。2020年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含农村地区和遂平县)共产生城市生活垃圾 37.62695万吨,农村生活垃圾148.76万吨。工业炉渣、粉煤灰全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全部委托第三方进行安全处置,处置率为100%,医疗废物做到全收集、全转运、全处置。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情况


2020年,我市经济开发区分局颁发1家、遂平分局颁发2家、共颁发了3个废矿物油收集证。目前共有处置企业6家,收集单位8家。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020年,全市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178.2804614万吨,综合利用量 0 万吨,处置量 178.2803914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0.00007万吨。








2.工业危险废物


2020年全市共产生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6787.603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 14372.339吨,危险废物处置量 2415.264 吨,危险废物贮存量0吨,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驻马店市物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南省海川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共约54.74吨。2020年驻马店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设施状况完好,无工业危险废物倾倒丢弃、随意倾倒的现象。







3.医疗废物


2020年全市共产生医疗废物 3286.92447吨,采用高温蒸汽灭菌消毒方式处置(其中平舆县诚信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方式为微波消毒)。处置量 3286.92447吨,处置率为100%。







4.城市生活垃圾


2020年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含农村地区和遂平县)共产生城市生活垃圾 37.62695万吨,实行无害化处置 37.62695 万吨,处置率为100% 。采用的处置方式为卫生填埋。







5.各县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处置情况


2020年驻马店市各县区污水处理厂共产生污泥 74386.926 吨,安全处置量 74386.926吨。







6.农村固体废物







7.非传统的产品类废物(电子废弃物、废弃轮胎等)


我市电子废弃物主要依靠生产者延伸制度进行回收,回收后交给厂家回收或省内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拆解。


2020年我市裂解废旧轮胎近8000吨,主要来源是山东和本市县周边区域,综合利用后,生产炭黑近2900吨,钢丝近600吨,裂解油近3600吨。另外,我市拆解公司回收轮胎大部分卖至河北、江苏企业相关企业,2020年约收集164吨。


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信息


1.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状况


驻马店市中电环保有限公司位于市高新区,设计处理污泥规模为500吨/天,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目前市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天方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污泥均送往该公司进行干化处理,处理后的污泥由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进行掺烧,既处置了污泥,又节约了能源。驻马店市城市污水厂和重点企业的污泥目前日产泥量平均为150吨左右,能够满足处理要求。


2.“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成功案例


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危废(药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于2015年启动、2017年获得环评批复、2018年3月项目竣工完成、2018年4月组织开展项目验收评审,历时三年的技术攻关、试验检验、不断探索与创新,终于在2018年7月16日正式取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每年处理利用天方药业药渣30000余吨,直接经济效益约600万元,同时每年节省原煤使用量约1.5万吨,节省采购费用约9万元。


华润古城协同综合利用危废(药渣)项目不仅能够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还减少了原煤使用量,降低了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的排放量;解决了药渣长期贮存无法解决的困局,降低了环境污染风险,改善了监管困难的局面;综合利用未带来任何负面环境影响,真正达到了安全高效处理利用,真正实现了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3.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信息


我市危险废物主要依托省内处置企业进行安全处置,目前,没有转入利用处置记录,2020年我市共转出危险废物54.74吨。







四.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一)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1.加强环境应急值守。我局坚决落实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应急值守要求,多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节点等自然灾害期间的监测预警和信息研判,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处置。


2.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


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应急信息报送要求,确保信息报送快速及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总结评估,并按照有关要求逐级上报。


3.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我局积极配合市政府,24小时内在官方“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平台上发布事件信息,并结合事件进展持续公开信息。按照我局《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驻环文〔2020〕43号)文件要求,完成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初报、续报、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终止等相关程序。


4.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我市目前没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妥善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加强应急监测,指导地方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损失评估,上报有关情况。


(二)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


1.做好我市饮用水源地的联防联控机制


做好饮用水源地上下游之间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系沟通,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并上报市政府,推动建立我市县级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我市在板桥水库举行环境应急演练,有效的检验和完善了联防联控机制。


2.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我市印发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驻政办〔2019〕89号)《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驻环文〔2020〕43号),并进一步加强对县级政府及派出生态环境机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备案等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充分利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确定、更新、公开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的企业名录,指导企业按照固定及时编制、修订预案。我市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都制定了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编制要求进行了演练。其中,重大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企业2家,较大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企业15家,400多家为一般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企业。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我局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作为检验预案、完善预案、推动预案落实的重要抓手,通过定期开展演练提升应急应对能力。印发了《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驻环办〔2020〕22号)文件。我市今年开展了尾矿库的排查工作,把尾矿库、涉重金属、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企业和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人口密集区的企业作为重点,并指导河南骏化发展股份公司和板桥水库开展了突发环境应急演练,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参加,并开展各县区辖区内突发环境应急演练工作。


(三)大力推进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


1.加强专家库建设


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驻环文〔2020〕42号),制定了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


2.积极推进环境应急物质储备


我市积极推进环境应急物质的储备,把应急物质储备作为应急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向财政局申请资金,完善相关应急物质储备,并配备人员进行保管和使用。


3.加强应急管理业务培训


我市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应急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并根据我市实际,分类别、分层次进行应急管理业务培训。




信息发布城市:驻马店市


信息发布机构: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发布日期: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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