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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财税90号文件(财税2022第15号文件解读)

Q:我们公司通过网络平台订机票,订票后发生了退款,平台代扣了一笔800元的退票手续费,对方没有开发票,只开了退票的收据,可以吗?


退票手续费,到底需不需要开票?


首先,要判断是不是增值税应税业务,应税业务必须取得发票,购买方才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航空公司、铁路运输公司、汽车客运公司收取退票手续费,是不是发生了增值税的应税业务呢?


关于退票手续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早在2017年就有文件明确了。


政策分析: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所以,回答一开始那位朋友的问题,支付退票手续费仅取得收据是不行的,必须取得开票品目为“其他现代服务”的增值税发票,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我们通过一些例子,来运用下这个政策。


Q1:员工出差,因行程改变而退票,退票手续费取得了铁路运输单位开具的收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A1:铁路运输单位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同时,铁路运输单位需要向客户开具“其他现代服务”6%的增值税发票。



Q2:李女士享受单位的职工旅游福利,订购了机票,但是因为个人原因而退票,按照航空公司政策,特价机票实际退回的款项为0。


A2:航空公司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逾期机票收入,仍然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9%增值税,航空公司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相当于视同客户已经消费,航空公司作为正常业务处理。


现实中,如果遇到航空公司拒绝开发票的情况,消费者如何处理?


来看税务机关的官方解答。


【四川税务局】


网友提问:


企业人员购买机票由于行程改变,产生一定了的退票费用,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对于退票费用不开具发票,只提供收费单。


对于此情况,企业是否能将收费单作为报销凭证?若不能作为报销凭证而航空公司也拒不开票,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税务机关答复内容: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


退票费用的收费单是航空公司自行印制的收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你可以就退票费用向航空公司索要发票,如对方拒开发票可拨打12366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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