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理应在数字经济发展中贡献自身的力量。
完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数字化渗透到国有企业各个层面倒逼企业转型,对企业内部生产、运营、管理机制重构的要求也越来越紧迫。国资委在《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到,数字化转型不仅是一把手工程,更是涉及全员、全要素的创新活动,要充分激发基层创新活力,营造勇于、乐于、善于数字化转型的氛围,强化上下一盘棋。可以说,树立数字化思维需要企业全员转型,涉及跨组织、跨部门的协同工作,因此要予以综合考虑。具体而言,国有企业需要构建“四位一体”的治理体系:一是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根据数字化建设的发展目标,国有企业要明确发展思路,构建科学的管理体系,切实为数字技术人才的应得利益提供保障。二是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应当规范董事会建设,切实落实董事会职权,改革外部董事管理制度,严格董事选聘和履职管理,使董事会真正成为企业的决策主体,从而为数字技术人才发声,提升其话语权和影响力。三是分类分层管理国有企业数字技术领导者。根据国有企业的不同类别和不同层级,对国有企业数字技术领导者的提拔任命可以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如聘任制、选任制、委任制等,但是都必须经过严格考核才能通过。四是完善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国有企业能否建立起符合经济规律和数字技术人才培养规律的薪酬分配制度,关系到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和潜能的发挥,关系到薪酬激励功能的到位和“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关系到企业长期发展和人心稳定。为此,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以鼓励劳动和增强数字技术人才创造活力为目的,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薪酬制度。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30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