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无权处分,因此,该类案件大多数是自己的股权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卖掉了,而所有人又恰好没有将自己的股权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这样就会出现自己股权被别人恶意卖掉了,但是却拿不回来的情形。所以,这种案子的解决办法,就是证明对方不构成善意取得。方法主要有两个。
1、股权受让过程中,受让人存在恶意;
2、受让人没有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
这一点主要说明,受让人在购买股权时,没有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存在过错。这个审查义务就是查阅股权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否登记过。即使你的股权没有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过,受让人出于合理的审查义务,也应当去查看,如果没有你这个行为,则可以受让人在该股权交易中存在过错,那么本案就有翻案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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