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69年9月建立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作为补充会员国原有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利。 它可以同黄金、美元一样作为会员国的国际储备,用于政府间的结算,或向其他成员国换取外汇等。故又称为“纸黄金”。最初发行时每一单位等于0.888克黄金,与当时的美元等值。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后,曾以十六个国家的货币作为定值标准;现简化为以美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日元、英镑五种货币按一定权数定值。
2016年10月1日,特别提款权的价值是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英镑这五种货币所构成的一篮子货币的当期汇率确定,所占权重分别为41.73%、30.93%、10.92%、8.33%和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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