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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股票时的咨询费计入什么科目(购买股票支付的手续费计入什么科目)

文/谷阳


逃亡境外8个月,刚回国一周就落网,A股的“黑嘴教父”吴某泽被判有期徒刑19年。据查,吴某泽通过“盘后票”操纵交易股票465次,获利2.7亿元,通过联合、连续交易操纵7只股票,获利2.6亿元,合计获利5.3亿元。


2021年9月12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某泽等人操纵市场等违法案件做出一审宣判,主犯吴某泽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7903万元,另有团伙14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6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股神”不神

“您好,我是某某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您做股票吗?我这里有一只牛股推荐,明天开盘至少涨5个点……”这样的电话相信不少人接到过,尤其是散户股民。第二天,工作人员推荐的股票果然高开,此后他推荐的几只股票均被言中:涨!于是,在工作人员的指点下,大家入了会,交了咨询费,兴致勃勃地追随“股神”操作,结果却大失所望。于是有人向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报案。


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调查案件时发现,上述“工作人员”推荐的股票在业内被称为“盘后票”,即股市收盘后才告诉股民的股票。工作人员一般会在中午11时30分和下午3时收盘后推荐两只,下次开盘时,这些股票必涨无疑,其诱惑力可想而知。是谁在推送“盘后票”?公安干警以此入手分析、研判,却没有找到答案。正在一筹莫展之际,一起公安部督办案件中的线索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据嫌疑人罗某交代,为了确保其操纵的股票能顺利出货,其曾两次与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杨某合作,让杨某在网站上公布股票代码并向散户推荐,事成之后向杨某支付了300万元推票费。


另一条线索也来得正是时候。杨某所在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叫吴某泽,其曾通过控制大量证券账户,实施“抢帽子”交易获利。吴某泽涉嫌操纵的股票中,就有杨某帮助罗某推荐的股票。“推票”“抢帽子”交易,两者一关联,警方认为,某公司四川分公司怎么也脱不了干系。2019年1月29日,公安部经侦局将吴某泽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交由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理,代号“1·29专案”。


庭审现场,来源:网络


“抢帽子”掠夺

比对海量网络信息和市场数据,专案组民警发现,“盘后票”的信息来源最终指向服务器架设在国外的多个网站,这些网站网址虽不同,但发布的内容和风格却高度一致。网站操控者是谁?通过无数次分析比对,吴某泽的犯罪嫌疑越来越大。警方会同证监会稽查部门,最终锁定了以吴某泽为首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操作模式及操盘窝点。


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发布“盘后票”信息,是为“抢帽子”交易服务。“抢帽子”交易,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图影响他人证券投资行为,从而间接影响证券价格,从中谋利。通俗地讲,就是为了顺利出货,为了吸引接盘者接盘,就得让其确信该股能盈利。团伙嫌疑人将相关信息推送到网站、微博等平台,并一个个“电话轰炸”,随着接盘者不断买进,股票价格拉升,接盘者“顺利”接盘。本案中,吴某泽提前买入某股票,并通过“盘后票”推广,吸引散户买入该股票,再推高该股价,进而反向卖出获利。


据起诉书显示,吴某泽通过“抢帽子”操纵市场始于2016年。2016年7月份,吴某泽与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负责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后,借用该公司投资咨询的牌照,成立上海某星陕西分公司、四川分公司(简称陕西某星、四川某星)。彼时,该投资咨询公司并不知道吴某泽成立这两家公司是为了推广“盘后票”。吴某泽指使手下搭建了7个境外网站,用于发布“盘后票”(简称盘后票网站)。此后,吴某泽与马某飞合作组建操盘团队,并在西安、成都等地搭建操盘窝点。至此,交易端、发布端(盘后票网站)和推票端(陕西某星、四川某星)团队建立,而且三个环节的人相互独立,互不认识。


2016年至案发,吴某泽团伙共推出“盘后票”近千只,获利2.7亿元。


盘后票网站截图,来源:金华市公安局


主犯其人

案情表明,1977年出生的吴某泽,陕西西安人。吴某泽大学毕业后就从事证券行业,先后在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做过二级市场投资和投资咨询业务。他给周围人的印象:理性、冷静、心思缜密,抗压能力极强。


“吴某泽刚受过处罚,是有前科的人,所以很擅长规避监管。首先,‘盘后票’网站建在境外;其次,‘盘后票’发布人员也在境外,等于是境外人员通过管理境外网站来操纵中国股票;另外,‘盘后票’发布之后,两分钟左右就删除了,不会留下任何证据。”办案人员说。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经查,吴某泽团伙共发了1149次‘盘后票’,但只抢了465次,意味着他可以接受800次的劳而无功,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不想形成特定规律和趋势,引起监管注意;二是为了保障自己‘盘后票’网站的信誉。因为‘抢帽子’意味着出货,出货意味着股价有下跌的动力,吴某泽不想每次发布的‘盘后票’都是下跌的,不然会砸了自己的牌子。”


数据显示,大量的“盘后票”在吴某泽团伙出货以后还涨了,也就是说买盘力量可以承受更高的卖盘,但为了安全,吴某泽不会太贪心,不会一次性交易太多。通过计算,吴某泽通过“抢帽子”交易的“盘后票”,平均获利是5%左右。而且吴某泽对员工自称老马,用了化名。他本人极少跟人线下交易,帮罗某出货,是为数不多的一次。


来源:网络


走向崩溃

“抓我就对了!抓了我等于打掉了全国‘黑嘴’产业链的顶端。”吴某泽被捕后,曾对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如是说。吴某泽承认,他推荐的股票已经100%符合预期,而且是市场上唯一的、在国内具有垄断地位的。“我每天躺着就能赚几十万元。”


2019年3月20日,金华市公安局出动192名警力,会同证监会稽查人员69人,在成都、深圳、西安、南京、珠海、上海、南宁以及河南上蔡县等多地,同步出击,将吴某泽案涉案人员15人全部捉拿归案。


在被捕之前,逃亡境外8个月的吴某泽万万没想到,其刚偷偷潜回国一周,就落网了。3月20日上午10点,在成都一家酒店,吴某泽被公安机关抓捕。公安机关联合证监会稽查部门闪电突击了5处疑似操盘窝点和3处“黑嘴”窝点,一举打掉了全国“黑嘴”产业链的顶端。这起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影响亿万散户的大型操纵市场案件告破,一张融合“抢帽子”“盘后票”等诸多违法行为的黑网被打掉。


在经历了近两年半的等待后,震惊全国的这起A股首例利用“盘后票”操纵股票的案件,迎来了一审判决。法院查明吴某泽团伙通过“抢帽子”交易操纵股票465次,获利2.7亿元,通过联合、连续交易操纵7只股票,获利2.6亿元,合计获利5.3亿元。


2021年9月12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操纵市场的主犯、场外配资人员,推票的陕西某星、四川某星负责人,协助吴某泽洗钱人员等1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主犯吴某泽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903万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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