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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工商年报系统(福建省工商管理年报)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我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年报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公示年报的对象范围


  凡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都应当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报送并公示2019年度年报信息。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02公示年报的时间期限


  年报报系统送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年报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5月20日。


  03公示年报的渠道途径  


  1.电脑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http://fj.gsxt.gov.cn),点击企业填报信息,进入登录界面,可使工商用企业电子工商管理营业执照或者已备案的联络员身份证号及手机验证码登录后填报2019年度年报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2.手机端。个体工商户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市场监管”在“微办事——个体工商户年报”模块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年报会公示。




  3.纸质报送。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选择向其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04不年报的法律责任  


  按时申报年报是每个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公示龙岩市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年报任:


  1.福建省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系统异常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将未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


  2.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根据有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将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驰(著)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各类企业,满3年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工商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05年报咨询电话  


  企业联络员在报工商管理送年报信息中发现问题,可拨打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下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龙岩市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股:3132320


  城区市场监管所:3132331  


  城郊市场监管所:3136693


  古田市场监福建省管所:3131090


  蓝溪市场监管所:3131092


  官庄市场监管所:313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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