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北京水利建设基金停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停征)


按照财政部《关于水利建设取消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基金有北京关政策的通知》(财税〔地方2017〕18号)要求,中央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决定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市自2019年1月1日起停征地停征方水利建设基金(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具体讲,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的征收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用土地、划拨基金土地和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地方土地使用权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以及使用土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单水利建设位和个人。市财政局透露,此次停征后,以上单位和个人均不再北京缴纳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预计停征每年可减轻单位和个人负担2亿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