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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局档案室(江苏省工商局档案室电话)




“如果我档案室不开公司的话,我这辈子都不知道有人在冒用我的身份信息去开这个贸易公司。”


身份信息被无端盗用


吴先生口中这家莫名出现的公司名称为“南昌尚好的商贸有限公司”,类型为自然人独资,核准日期是2015年6月18号,法定人代表显示为吴先生名字。吴先生回忆,2011年自己的身份证曾丢失补办过一次,自己的身份信息很可能被盗用。



记者查询到,公司注册地址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南昌万达中心内,经营范围从事国内贸易,企业形象策划,网络技术推广等,随后记者拨通了公司电话试图联系,结果电话那头却说记者打错了。


为了弄清真相,12月21号下午,记者陪同吴先生来到了南京玄武区政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档案吴先生确实已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了一人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如果这家公司不撤销,吴先生就不能设立按自己意愿成立的公司。对此,吴先生既无奈更担忧。


吴先生:“万一拿这个空壳的公司去套国家的室电话税啊,虚开增值税发票,因为他开这个票的话肯定是用我名义,如果他的企业再有一些债务,那么法人是我,承担责任的还是我。”



身份信息被盗用后维权困难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给记者的一份《关于身份证被盗用(冒用室电话)注册登记公司的调研报告》显工商局示,吴先生的担心不无道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般进行形式审查,“宽进、严管”。但不法分子一般盗用他人身份证注册登记公司,以虚假委托代理形式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一般异地登记为贸易型公司,其目的就是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


那么一旦身份信息被异地盗用?该由哪些部门“严查严管”?维权容易吗?南京工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南京工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只有自己去当地的工商局去查一下子,南京这边没用,这个是在工商局南昌不在南京。(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在档案室我还看到人家北京人拿着身份证跑过来,他说我人在北京我现在注册公司发现我的身份证别江苏省人家冒用了在南京注册了商贸公司。”



然而当记者联系事发所在地的注册登记机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场监管局时,该局企业登记科的工作人员却表示无法处理。


工作人员:“像公司设立,国家没有规定说一定要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只有股权变更的时候要本人带身份到场,(那我朋友来这边消除可以吗)你这个注销的话你是弄不了的,因为我们这里注销的话一定要看到营业执照和公章,问题是你们什么都没有。因为这个情况不是你一个人,有好多公司都这样子。(经办人是谁能查到吗)我这里没有啊,你这个只有去报案,让公安机关去处理,去查。”


可以说吴先生的维权路并不顺利,户籍地和事发地的工商部门都无法解决问题。记者注意到,江苏省工商局的调档案室研报告中显示,在执行形式审查的过程中,不法分子利用“宽进”已实施,“严管”有待加强,后续诚档案信体系尚不完善之机盗用市民信息。



近年来身份证被盗用或者冒用案件明显增多,仅2016年1月-8月,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收到身份证被盗用的投诉,举报就多达31起。采访中,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吴先生遭遇的情况,工商部门的确负有监管责任,然而现实中,调查取证却很困难,有公安部门的执法力量配合就显得江苏省十分重要。


但当焦急的吴先生尝试在户籍所在地南京新街口派出所报警时,副所长吴明森表示无法立案,只能登记备案,无论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都需要到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但当记者陪同吴先生联系到江西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派出所时,民警的回复同样令人失望。


江西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派出所民警:“你可以向工商举报那个公司,你们是可以起诉那家公司的,(法人都是他自己,他起诉他自己吗?)他在工商局肯定有备份啊,只要备份就可以起诉好不,然后你去工商局查一下,查到你就去法院起诉,好吧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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