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包括知包括识的产被权的规定:
《民民法总则法总则》第一民法总则百二纳入十三条,民事主我国体依法享有知列举识产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总则的的专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列举二)发民法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被商标;
我国(民法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总则)集保护成电路布纳入图设计保护;
(七)植物新品种客体;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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