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诚信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据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今年已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形成了全省政务诚信建设的基本框架。大力构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了与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36个省(中)直数据源单位、14个市和10个县区之间的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并且着力提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影响力,有821家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在优化投融资环境方面,今年我省即将制定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电子化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了在鞍山市、电子化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普新区、沈抚新区、辽东湾新区、沈阳市铁全程西区、辽宁东戴河新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以意见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另外,我省还全面启动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了项目信息共用共享。启动从今的年2月1日起,我省投资项目实现通过在工商线审批我市监管平台网上办理,将项目审批和监管统一嵌入流程系统,并进行“标准化”管理,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实现了信息公开。与此同时,我省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目录意见》坚持核准推行范围最小化原则,进一步放宽了民营资本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另外,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省工商局大力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建设维工作护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从广告、网络交易、合同监管等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市场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推行场竞争环境。
关于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保障。作为总局东北地区首部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法规,于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辽宁省优化关于营商环境条例》登记,为全省营商环境工商改善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据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的亮点之一是其全程全口径的适用对象范围,涵盖了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并就优化登记营商环境中反映较多的收费、检查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明确,财政、价格等部门每年应当对涉企行政事业性企业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核定,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清单企业目录,未列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随总局机检查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外,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均要编制年度行的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一律不得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省政府法制办采取了多项举措:举办全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制度建设专题研讨班,对全省各市及各县我市、区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进行专题研讨培训;制定《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将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开展检查活动依法纳工作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并在全省范围内对《条例》进行宣讲。据统计,目前宣讲活动已在沈阳、大连、抚顺等市、县(区)进行了20余场,听众达600启动0余人,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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