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个税申报系统应该申报哪月工资(个税申报是不是当月申报上月的工资)




所属期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

所得期是指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即收入发放的月的份。



李某2019年3月入职在A公司上班,工资发放情况如下:


1、假设李某3月工资在当月25日应该发放。


分析:


工资所属期:3月


工资所得期:3月(实际支付是3月)


个税申报期:4月征期(一般4月15系统日之前)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是不是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应该因此,扣缴义务人2019年3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4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19年3月。


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上,李某在A公司第一申报个月份是3月。




2、假设李某3月工资在4月10日发放。


分析:


工资所属期:3月


工资所得期:4月个税(实际支付是4月)


个税申报期:5月征期(一般5月15号之前)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月工资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2019年4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申报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5月上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哪表》,系统也就的是通常所称的“明细工资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19月工资年4月。


在个当月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上,李某在A公司第一个月份是4月,并不是3月,这和一般理解有是不是区别。




特殊情况

企业当月工资次月发,如果企业是5月成立,税种是从5月1日开始核定,那6月征期就要申报5月上月份发放的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5月还没有需当月要发放的薪资怎么办呢?


这就可以先做一个将5月的个人所得税做0申报,哪到了7月征期就可以申报6月发放5月的工个税资了。


「理个税」提供最专业工资个税资讯及筹划与综合管理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