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武汉市工商局执法装备(武汉市工商管理局官网)

前不久,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专门写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这是知识产权首次写入党的重大决议,彰显了知识产权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湖南省知名企业,该公司2004年创立“和天下”卷烟品牌,是全国驰名商标。贵州一家企业推出“御贵和天下”的白酒系列产品,在包装上突出“和天下”三个字并采用类似装潢。湖南中烟为此进行了一场历时两年多的维权,今年五月湖南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使得这起事件成为湖南多部门重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次生动实践。




一场展会发现酒企“傍名牌”




2018年11月18日,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工商管理第十届中工商部(武汉)糖酒食品交易会开幕。场馆入户处,一个红色的拱门广告十分引人注目。给这届糖酒会总冠名的,是“御贵和天下”酒业,“和天下”三个字又大又醒目,和旁边小字“御贵”形成了鲜明对比。




走进展馆,来到御贵和天下的展位,可以看到一盒盒酒整齐排列,旁边还放了“和天下”香烟。酒的包装设计、工商局颜色选用都与之十分相似。展位的海报还写着“有强大的国企后盾做支持”。很容易让前来逛展的消费者以为,“和天下”香烟不仅做烟,还跨界生产了白酒。




“和天下”是湖南中烟创立的驰名品牌,2005年登记了“和天下”烟标美术作品著作权,200工商局5年起“和天下”系列商标(文字、烟标图案、彩色烟标)均获准商标注册,2006年湖南中烟还获得了“和天下”卷烟条盒包装外观设计专利。2017年,“和天下”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驰名商标。




在这次糖酒会开幕前,湖南中烟得知“御贵和天下”正在招商,就向长沙市工商局举报此情况。长沙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委派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同志赶赴武汉,装备协调武汉市工商局到交易会现场执法。武汉市武汉市工商局管理局认定贵州御贵和天下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构成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下达管理局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现场拆除了广告。









一个网络销售涉案产品




然而,这一起维权案件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维权过程也格外曲折。




2019年1月22日,湖南中烟发现“御贵和天下”白酒产品在长沙市有销售,相继向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两天后,执法人员对位于上河国际小区的御贵和天下白酒系列产品销售窝点开展执法行动,扣押了涉案产品、账务资料等。根据查扣的该窝点销售资料显示,仅2018年10月4日至2019年1月15日期间,该窝点就销售涉案产品近12000瓶,货值超过350万元。




2019年1月29日至30日,省市场监管局和邵阳市局组织邵东县局、洞口县局对辖区内贵州该酒业公司下游两家销售门店进行调查。经省、市、县三级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宣传,两家店铺老板积极配合,主动下架涉嫌违法商品,主动拆除涉嫌违法店名招牌和宣传品,主动拆除酒、茶叶的包装等,执法人员对相关涉嫌违法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了现场登记、就地封存。




然而,贵州御贵和天下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并没有停止违法行为,在长沙、邵阳、株洲、怀化、常德、郴州、岳阳等地市持续销售涉案产品,并且继续申请注册与湖南中烟“和天下”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申请与“和天工商下”产品包装近似的外观设计专利。




对此,湖南中烟继续维权,同年5月向长沙市知识产权法庭提起诉讼,同年7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其外观专利无效,同年7月12日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行政诉讼庭审。




一场官司捍卫知识产权




湖南中烟将贵州御贵和天下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正华、湖南乾广鑫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正华)和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珍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告上了法庭。




2020年9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控侵执法权的白酒商品包装、装潢与涉案包装、装潢高度近似,容易产生混淆后果,引人误认为该两款白酒来源于原告或与之有特定联系。御贵公司和国珍公司作为共同生产涉案白酒商品的市场主体,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李正华作为御贵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明知涉案包装、装潢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被原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后,仍将与涉案包装、装潢高度近似的酒盒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独占许可给御贵公司使用,通过御贵公司大肆生产并在全国范围内销售被控侵权白酒,侵权恶意明显,工商管理系直接参与不正官网当竞争行为,与御贵公司构成共同侵权。




长沙市中院作出判决:被告四方立即停止侵犯湖南中烟“和天下”商标专用权行为,停止生产武汉市含有“和天下”文字商执法标的涉案白酒、茶叶并销毁库存;被告御贵和天下、李正华、国珍酒业立即停止在涉案白酒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原告的“和天下”香烟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标识;被告四方在本判决生效装备之日起十日内刊登致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被告四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湖南中烟经济损失400万元(含维权费用12万元)。




贵州御贵和天下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2021年5月17日,湖南省高院做出二审判决,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湖南中烟捍卫自身知识产权的维权行动最终取得了胜利。维权过程中,湖南多部门认真履职,展现了我省对官网本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格外重视。少数企业“傍大牌”混淆视听的行为,以失败告终。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