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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工商局广陵路(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广陵分局)

针对江苏扬州“违建户驾分局轿车冲撞房屋拆除人员和群众的事件”,10月16日中午,当地官方通报称,15日早上7时30分左右,韦刚驾驶黑色轿车连续两次冲向人群,冲撞拆除人员扬州和群众,当场造成1死9伤。目前,死亡人数已增加到2人,其他8人均无生扬州命危险。


肇事嫌疑人韦刚冲撞后,被现场人员殴打。目前,警方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根据当地官方的调查,涉事房屋属于阻水违章建筑,位于杭集镇小运河,该小运河为区域排洪入江主要通道,也是当地黑臭工商局河道整治项广陵路目。根据相关规定,阻水障碍物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广陵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


官方通报称,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于2018年7月5日发布公告,要求业主5日内自行拆除。随后,分别于7月7日、8月13日,向韦刚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清除告知书。但其始终不予配合。


鉴于上述情况,10月分局15日上午6时许,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场施工,对涉事房屋进行拆除。之后,发生了韦刚驾轿车冲撞拆除人员及群众的一幕。


事发广陵路当日(15日)晚上,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公司法人代表沈成超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公司并无员工参加广陵对韦刚房屋的拆违行动。前去拆违的是安徽籍男子陶某“打着我们的名义前去”,“跟我公司没有关系”。


沈成超说,15日上午陶某曾找到他,要求他补盖公司的公章,工商行政管理局以获授权州市合法实施房屋拆除,但遭其拒绝。


不过,10月16日下午,澎湃新闻工商行政管理局再次拨打沈成超的电话时,一名自称沈成超妻子的女子则说,官方通报之所以说“广陵区成功拆除公司接受委托实施房屋拆除”,是因为安徽籍男子陶某借州市用了该公司资质,与杭集镇政府签订了房屋拆除协议。


陈绍忠说,现场指挥房屋拆除的也是成功拆除公司的员工,因此,可以推测沈成超对其公司参与拆除涉事违章建筑“全程知情”。


对于现场拆迁队员是否全部属于广陵区成功拆工商局除公司;在实施拆除过程中,是否采用了暴力手段,进而引发违建房主韦刚驾车撞人等问题,陈绍忠称,相关情况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方可予以确认。如果拆除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法,当地将及时公布处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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