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个体工个人所得税商户
优惠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免征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多少件
1.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在预缴个体户税款时即可享受个人所得税。
3.按税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是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最新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最新税免征所得额)(1-50%)。
4. 减免税额填入对额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税“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政策依据
1.《财政多少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额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是摘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