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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司社保账户办理流程(社保申报流程)

经过20多天


功能测试、系统调试等工作


济南市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


将于下周正式上线运行


上线新系统后


经办人员需要注意的公司事项有哪些?


经办服务有哪些调整变化?


这份贴心提示请收好


疫情防控期间


建议社保业务“不见面办理”


当前各地疫情形势严峻,为尽可能减少办事大厅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济南市社保中心倡导大家尽可能使用中心官方网账户站、“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不见面”办理各项社保业务。


确需到大厅办理的业务,账户也建议参保单位和群众采取“预约办”济南“错时办”等方式进行办理,并办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新系统初上线


建议社保业务“错峰办理”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自2022年3月21日起新系统将正式上线,恢复后各“网办”“掌办”线上服务渠道均可正常使用,流程届时如果因业务量大、网络流量大会造成线上办理拥堵,建议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操作时间办理,错峰办理相关社保业务。济南市社保中心已制定应急预案,将根据系统上线后实际运行、反馈问题等情况及时优化完善,社保确保给参保单位流程和群众带来最便捷的社保服务体验。


另外,系统升级后,部分网上服务系统功能做了调整,中心已制作详细的操作指南和视频演示,届时参保单位和群众可以在中心官方网站、“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查阅。


滞纳公司金收取


工伤职工就医结算有变化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介绍,因系统停机未及时完成2、3济南月份申报应收核定并缴费的,可在4月30日前缴纳应收核定的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此外,因系统停机,在4月份缴纳2、3月份社会社保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和群众,不会影响享受相关社保待遇。


据了解,恢复系统后,针对我市工伤申报职工就医结算有以下注意事项:


系统停机期间已出院,未办理结算的工伤职工,可持社保卡到所住医院进行补登记和结算;


系统停机期间门诊现金就医的工伤职工,可持病历、医疗发票、检查化验结论等材料,到全市任一工伤保险经办进行现金报销;


系统恢复后,工伤职工仍需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按规定在工伤定申报点医院实行联网结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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