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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利平、胡仲军、刘惠好、谢文敏委员提交联名提案建议——支持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碧水丹心,一库清水北送


3月1日,全国政协委员、省台盟主委江利平作为第一提案人,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建立南水北调水资源税(费)分享机制的建议”的联名提案。


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胡仲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刘惠好、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谢文敏等全国政协委员参与提案联名。


江利平委员说,2014年12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通水。通水以来,丹江口水库水质一直稳定在地表二类以上。据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消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累计输水361.22亿立方米,工程综合效益远远超过预期。


“6年多来,南来之水优化京津冀水源配置,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中线工程源源不断的南来之水,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描绘出了一幅天蓝地绿水清的新画卷。”江利平说。


胡仲军委员说,6年来,湖北举全省之力,坚决做好水源地保护、开展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加强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水安全和水环境修复治理,全力做好建工程、迁移民、保水质、促转型等各项工作。


依照《条例》,完善水资源税(费)征收办法


谢文敏委员介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她说,《条例》第二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本条例所指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外,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征收的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委员们建议,财政部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税(费)征收办法:


建议在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全面实施之前,完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费征收办法,调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费的征收权或分享权,支持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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