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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买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房产税政策的出台时间:2011年1月28日。

房产税的起征时间:产证登记日期的次月开始征收。

房产税的缴纳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起征时间后在沪购入商品住房的且不符合免征条件的个人家庭。

房产税过期不缴纳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为每日未缴额的万分之五。

房产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房产税的税率为 0.4%、0.6%

新购入住房的单价≤49732 元/平方米的,税率为 0.4%

新购入住房的单价>49732 元/平方米的,税率为 0.6%

房产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新购入房屋的应税面积×新购入房屋的单价×70%×税率÷1.05

上海家庭房产税应税面积计算公式是什么?

1)原有住房面积 新购家庭名下住房面积≤家庭人数×60 平方米,应税面积=0

2)原有住房面积 新购家庭名下住房面积>家庭人数×60 平方米,若原有住房人均面积≥60 平方米,应税面积=新购住房面积。

3)若原有住房人均面积<60 平方米,应税面积=(新购入住房面积 原有住房面积)-家庭人数×60 平方米。

4)客户方一家三口为沪籍人士,家庭名下现有一套面积为 200 平方米的住房,现欲购入一套 70 平方米的住房,则应税面积为新购住房的面积,即 70 平方米。

5)客户方一家三口为沪籍人士,家庭名下现有一套面积为 70 平方米的住房,现欲购入一套 200 平方米的住房,则应税面积为:(70 200)-3×60=90 平方米。

房产税免征条件及优惠政策

沪籍人士房产税免征条件及优惠政策有哪些?

沪籍单身:

1)客户方名下在沪无任何住房,免征房产税;

2)客户方在 2011 年 1 月 28 日前与父母共有住房,且父母为上海户籍的,只要客户方具备购房资质,即免征房产税。

3)客户方在 2011 年 1 月 28 日前与父母共有住房,且父母为外地户籍的,若父母符合购房减免房产税条件的,只要符合购房资质,即免征房产税;

4)若父母不符合购房减免房产税条件的,则客户方本次购房在房产税的认定上属于二套,需要计算与父母共有房屋所占份额的面积。

5)沪籍单身 A 先生,在 2011 年前和父母(父母为外地户籍)在上海共有 1 套住房,A 的父母在上海办有居住证,且积分符合 120 分标准或连续已满三年,则 A 本次购房,免征房产税。

6)沪籍单身 A 先生,在 2011 年前和父母(父母为外地户籍)在上海共有 1 套住房,A 的父母在上海无居住证,,则 A 本次购房,房产税属于二套,假设 A 与父母共有的住房为 60 平方米,本次购买的房屋为 80 平方米,则 A 需要征收的房产税面积为:20 80-60=40 平方米。

沪籍已婚家庭:

1)家庭名下在沪无任何住房,免征房产税;

2)夫妻双方均为沪籍的,夫妻双方各自在 2011 年 1 月 28 日前同父母(沪籍)共有住房,若家庭名下在沪无其它住房的,在具备购房资质的前提下再次购入住房在房产税属于首套范畴,可免征房产税;

3)若家庭名下有其他住房的,则房产税认定上属于家庭二套,与父母共有房屋所占份额的面积也需计入家庭住房房产税征收范围;

4)沪籍已婚夫妻 AB,A 在 2011 年前和父母在上海共有 2 套住房,B 在 2011 年前和父母在上海共有 3 套住房,AB 自己名下无房,则 AB 本次购房房产税属于首套,免征房产税。

5)沪籍已婚夫妻 AB,A 在 2011 年前和父母在上海共有 1 套住房,B 在 2011 年前和父母在上海共有 1 套住房,AB 自己名下已有 1 套住房,则 AB 本次购房房产税属于二套,假设 AB 各自与父母共有的住房面积均为 90 平方米,AB 名下已有住房 50 平方米,本次购买一套 90 平方米房屋,则 AB 应征房产税面积为:30 30 50 90-60*2=80 平方米。

沪籍和外地户籍组成的上海家庭:

1)外地户籍方与父母或上海户籍方与外地户籍父母在 2011 年 1 月 28 日前在沪共有住房的,且家庭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若父母符合购房减免房产税条件的,在符合购房资质的前提下再次购入住房房产税属于首套范畴,可免征房产税;

2)若父母不符合购房减免房产税条件的,则房产税认定上属于家庭二套,与父母共有房屋所占份额的面积也需计入家庭住房房产税征收范围;

3)沪籍 A 和外地人 B 为夫妻,A 在 2011 年前和父母在沪共有 1 套住房,B 在 2011 年前和父母在沪共有 1 套住房,B的父母在上海办有居住证,且积分符合 120 分标准或连续已满三年,则 AB 本次购房,房产税属于首套免征。

4)沪籍 A 和外地人 B 为夫妻,A 在 2011 年前和父母在沪共有 1 套住房,B 在 2011 年前和父母在沪共有 1 套住房,B的父母在上海无居住证,则 AB 本次购房,房产税属于二套,假设 AB 与父母共有的住房都是 90 平方米,本次购房的面积为100 平方米,则 AB 的房产税应征面积为:30 30 100-60*2=40 平方米。

5)家庭名下单独在沪有住房,在符合购房资质的前提下再次购入住房的,在房产税认定上属于二套,若客户方另有与父母共有的住房,则与父母共有的住房所占的份额面积计入该家庭房产税征收范围。

例:上海家庭夫妻 AB,A 名下有一套独立产权住房 60 平方米,B 在 2011 年前与父母在沪共有一套住房面积 90 平方米, AB 本次购买一套 130 平方米的住房,则 AB 的房产税应征面积为:60 30 130-60*2=100 平方米。

外地户籍房产税免征条件有哪些?

外地单身:已限购

※若购入司法委托拍卖等非限购类住房,则全额征收房产税,减免条件同外地家庭购房减免标准。

外地家庭: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已连续满 3 年或积分达到 120 分,则本次购房可直接申请免征房产税;

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暂未连续满 3 年或积分未达到 120 分的,可先全额缴纳房产税,待满 3 年或积分达到 120 分后,再申请免征并申请退还持《上海市居住证》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

境外个人、港澳台居民房产税免征条件有哪些?

1)境外个人在沪的“居留许可”连续满 3 年并在有效期内的,可以在报税当天直接申请免征,若未满 3 年可先缴纳房产税,待满 3 年后再申请退税,或持有 B 类证件(海外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中国绿卡可以直接申请免征。

2)台湾居民在沪的“居留签注”连续满 3 年并在有效期内的,或持有连续满 3 年的个税单/社保单/就业证都可以直接申请免征,若未满 3 年可先缴纳房产税,待满 3 年后再申请免征并申请退还该期间已缴纳的房产税。

3)港澳居民持有连续满 3 年的《港澳居民暂住证》/个税单/社保单/就业证都可以直接申请免征,若未满 3 年可先缴纳房产税,待满 3 年后再申请免征并申请退还该期间已缴纳的房产税。

特殊群体客户购房,房产税的免征条件有哪些?

1)在沪军官家庭购房:免征房产税。

2)在沪就读博士家庭购房:全额征收房产税,减免条件同外地家庭购房减免标准。

公司名义购入的房屋,在持有期间,仍需每年缴纳房产税,房产税计算方式(客户自主选择计算方式):

计算方式一:购入的核定价×80%×1.2%;

计算方式二:月租金×12%×月数。

上海人申请同住人减免房产税的条件有哪些?

1)同住人为申请人的父母或成年子女。

2)同住人为沪籍。

3)同住人在沪无任何住房类产权用房。

4)同住人和申请人的户口须在同一户口簿或者在申请人的产权房/新购住房内 9.11.7.2 同住人可以享受多少面积的房产税减免?

5)同住人可以享受人均 60 平方米的房产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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