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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9-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116,476,7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34,943,025元(含税),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重为35.36%。同时,拟以总股本116,476,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1,419,775股。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49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8,817,275.36元,2018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39,710,309.86元;2018年末公司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50,394,500.37元;2018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350,941,173.71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总股本116,476,7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34,943,025元(含税),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重为35.36%,剩余未分配利润63,874,250.36元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拟以总股本116,476,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1,419,775股。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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