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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户合并(公积金账户合并怎么办理)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月28日10时讯(首席记者 董进 实习生 钱圩)一人出现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有影响吗?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今(28)日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国家及重庆市规定,一个职工只能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同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应申请办理合并手续,以免影响市民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


针对如何办理账户合并手续,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第一种情况是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至少有一个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


这种合并需要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合并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合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一联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同时,办理前职工多个个人账户须均已调入同一单位账户下。


第二种情况是离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均已调出原单位且尚未调入新单位的。


这种合并则需要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一联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职工能够提供从原单位调出时留存的《调出凭证》、与原调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任意一项材料的,不再需要原调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须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办事处(分中心)按以下方式办理。


职工可以通过“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到职工在原调出单位社保缴存情况的,办事处(分中心)按照职工现场查询到的社保缴存信息填写《职工社保缴存记录调查证明》,由职工本人、办事处(分中心)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办事处(分中心)业务专用章后,可作为多账户职工合并证明资料。


倘若无法通过“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到职工在原调出单位社保缴存情况的,办事处(分中心)前台经办人员进行现场询问,填写《职工社保缴存记录调查证明》,由职工本人及中心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办事处(分中心)业务专用章后,可作为多账户职工合并证明资料。


市民如果还有其他疑问,也可以拨打023-12329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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