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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团费可做进项税抵扣吗(旅游公司可以抵扣的销项税额)

旅游企业经营的项目多,因而会计核算也有不同的内容和方法,经营项目有旅行社、客房、客车出租等服务业务,也有商品经销业务,还有餐饮生产服务性业务。


我的发小在一家旅行社做会计,老板开了七八家公司,两个会计要做这么多家的账,不过工资的话至少5000多,主要看公司盈利状况了,当月利润高奖金会发的多点。


53笔真账处理

1、收到散客预付款


4月3日,游客方媛一家3人报名参加“石家庄3日游”旅游,团费320元/人,收到定金300元,余款在出团的前5天缴纳。



【账务处理】


借:库存现金 300


贷:合同负债-团款-石家庄3日游 300


2、支付前欠旅游车租赁费


4月6日,以银行存款支付3月应付的旅游汽车租赁费2200元。




【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北京威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200


贷:银行存款-工商银行北京梧桐路支行 2200


3、收到旅游团款


4月7日,北京市一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员工“石家庄3日游”,320元/人,25人,共收取现金8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账务处理】


借:库存现金 8000


贷:合同负债-团款-石家庄3日游 7547.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52.83


4、预付旅游车租赁费


4月7日,以公司支付宝预付“石家庄3日游”旅游团的旅游大巴租赁费1300元。





【账务处理】


借:预付账款-北京阳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300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1300


5、结算旅游收入


4月10日,“石家庄3日游”旅游团行程结束返回北京,结算旅游收入。(关联业务3)



【账务处理】


借:合同负债-团款-石家庄3日游 7547.17


贷:主营业务收入-组团外联收入-石家庄3日游 7547.17


6、确认旅游团用车成本


4月12日,收到北京阳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开来的发票,“石家庄3日游”途中司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为300元,确认用车成本,7日已预付1300元。(关联业务4)



【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组团外联成本-石家庄3日游 1226.4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3.58


贷:预付账款-北京阳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300


7、缴纳税款


4月13日,申报缴纳3月个税69.85元,3月计提未交增值税1200元,进项加计抵扣370.32元,故本月实际缴纳增值税为829.68元,城建税58.08元,教育附加24.89元,地方教育附加16.60元。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200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8.08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24.89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16.6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69.85


贷:其他收益 370.32


银行存款-工商银行北京梧桐路支行 999.10


8、计提社保费用


4月14日,计提本月社保费用。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11149.35


销售费用-社会保险费 4876.48


主营业务成本-社会保险费 9759.18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5785.01


9、退还云南旅游团款


10、预收成都蓝海洋团款


11、确认旅游团成本


12、计提坏账准备


13、计提4月份工资


14、结转未交增值税


15、计提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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