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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最新)

2021年9月9日下午,新津区召开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培训会。


成都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新津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以及23家再生资源行业回收、加工企业、个体经营户代表参加培训。
会上,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就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违法排放污染物和非法收集危险废物等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并在会议现场向全体参会人员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传资料。

区综合执法局


就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占道经营、私搭乱建、门前乱堆乱放和围墙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等涉及的城乡环境整治内容进行宣讲。


区公安局


就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中出现的收赃、销赃、窝赃等涉及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的“生产线废旧金属、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备案法规、程序等进行了宣讲。同时,还组织参会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扫码加入管理群。


区市场监管局


就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无照经营和未按注册登记事项从事经营的相关违法行为及处罚规定进行宣讲。


区应急局、区消防大队


分别就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经营场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宣讲。同时,还现场进行了“干粉灭火器”操作使用方法演示,同时分发了消防安全宣传张贴画。


成都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成都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专家杨凌强专题讲解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管理指南》、《成都市第二轮“散乱污”服务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1—2022)》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存在的突出问题,解读了成都市第二轮“散乱污”服务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及政策。


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长凌学文就区再生资源行业全体会员及从业企业、个体经营户自律规范发展做专题发言。倡议全区再生资源行业企业及个体经营户不断提升整个行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与水平,依法依规不断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改善硬件条件、不断加强安全管理、不断增强环保水平,切实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要求,为新津区再生资源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做出贡献。


区商务会展局


区商务会展局副局长梁敏超就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作工作部署进行发言。要求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及个体经营户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依法依规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要解决当前行业普遍存在的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等问题;同时,要按照《成都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规划2020—2025》,科学地制定新津区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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