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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个人捐款可以抵税吗(个人捐款是不是可以抵税)

拼多多创始人黄峥近期在致全体员工信中宣布,他将连同创始团队把大约1.14亿股拼多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数2.37%)捐赠给其成立的由海外独立受托人管理的繁星慈善基金会。他是继马云、蔡崇信之后又一位用行动鼓励财富向善的中国科技公司大佬。


亚洲公益创投网络(Asian Venture Philanthropy Network)在2018年发布的中国慈善行业调研报告中指出,中国的捐赠总额在2009年至2017年间连年快速增长,在2017年达到了折合234亿美元的新高。


随着中国高净值群体的崛起,家族慈善在其财富规划战略中的地位日趋重要。而随着中国高净值人士逐步意识到慈善是一项需要用长期和战略性眼光来经营的事业,慈善机构的规划和搭建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捐赠对象不是已经取得公益组织资质的社会慈善机构,而是自己家族的慈善基金会,还应考虑拟设立的慈善组织是否需要先在当地税务机关取得必要的资质,然后再接受捐赠。如果捐赠人希望其个人捐赠能够抵扣其税务居住地的个人所得税,或者希望其他社会人士今后也给自己设立的慈善组织捐款,那么资质的取得将尤为重要。因为并非给所有的非盈利组织捐款都能抵扣个人所得税。非盈利组织在哪些范围从事哪些公益活动才能有豁免缴税的资格并且能够给捐赠人开具抵税的收据,不同国家的规定各不相同。捐赠人必须取得所有相关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建议才能避免不小心掉入潜在的“陷阱”。


在与有意设立家族慈善机构的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的高净值人士的交谈中,我们发现或许是由于马云、蔡崇信等科技大佬做了先例示范,中国高净值人士对在离岸国家设立慈善信托和基金会表现出兴趣。大陆法系(比如荷兰、列支敦士登)与英美普通法系(比如开曼群岛、英吉利海峡中的泽西岛和根西岛)的离岸国家都有适用于慈善组织的完善的法律工具,他们不但不断地完善本国的法律传统,而且还富有创新精神地经常通过立法把其他辖区的法律工具也纳为己用。因此公益信托、目的信托、基金会、基金会公司和担保有限公司等法律形式已经同时被多个辖区采纳,并广泛地应用于慈善规划。选择的不断丰富固然是好现象,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容易产生法律概念的混淆。对于中国高净值人士来说,离岸国家的法律概念较为陌生,因此常常对搭建什么样的慈善架构感到无所适从。


事实上,在思考权衡搭建什么样的慈善架构中,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远不止税务和法律范畴,因此高净值家族往往需要一支实战经验丰富并熟悉多国法律的专业顾问团队的协助,才能找到最合适的慈善架构。


首先,慈善机构的设立人需要考虑机构的慈善目的的范围有哪些,以及是否需要排除让设立人的家族成员也受益。如果设立人有十分具体的公益目的,或是基于社会声誉或其他考虑希望慈善机构的运作得到监管机关的监督,可以考虑选择某个离岸辖区后按照该国对“公益目的”的严格定义来成立慈善信托,并聘请独立的持牌机构来管理慈善信托。反之,设立人则应该选择允许慈善捐赠和家人受益的双重目的的法律实体来设立慈善机构。


另外,有时设立人希望慈善机构在得到捐赠后进行一些高风险的投资,这也会影响架构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在离岸司法管辖区成立一家担保有限公司可能是最佳方案。这是因为与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不同,公司董事对公司股东或其他受益人不需要肩负任何受托人义务。一般而言,公司董事会可以自由地带领公司进行风险投资而不需担心可能由于投资失败而被法院判定违背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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