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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企业发布规范网络交易合同行为提醒告诫书,就六个方面的行为作出提醒告诫。


告 诫 书


(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网络交易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


(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


(四)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五)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六)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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