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月发,也可4个月一起发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分两档。企业职工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有的单位按月发,有的则等9月份一起发放4个月的防暑降温费,两种情况都可以。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享受
“哪些单位该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不少人有疑问。济南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解释,防暑降温费针对的是各类企业,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享受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不能用物品折抵
有的单位给员工发茶叶、雪糕,这算防暑降温费吗?“防暑降温物品不能折抵防暑降温费。”工作人员表示,防暑降温费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茶叶、饮料、冷饮等都不能代替防暑降温费。
不发防暑降温费要被追责
按《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高温天工作,或未按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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