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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方税务局残疾人保障(广西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发放“两项补贴”,是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的重要方式。过去,残疾人如需申请“两项补贴”,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向当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随着人口跨区域流动的情况增多,这样的申请流程显得有些不便。


根据此次自治区民政厅、残联联合印发的通知,从4月22日起,申请人申请“两项补贴”,不再需要返回户籍所在地,而是可以向任一乡镇政府(街道办)的受理窗口申请。包括区外户籍的申请人在我区范围内申请,以及我区户籍的申请人在区外申请,即“跨省通办”(包括跨市、跨县、跨乡镇)。乡镇政府(街道办)接收材料后,通过网络传输的方式,将材料推送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由当地继续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审核认定的结果,由业务受理地相关部门通知申请人。


实行“跨省通办”后,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让残疾人少跑腿,为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进一步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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