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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福建省政府征地土地补偿标准)

台海网3月5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意见明确,国有农用地的有偿使用,严格限定在农垦改革的范围内。对国有农场改革中涉及的国有农用地,参照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相关规定,采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划拨、授权经营等方式处置。通过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使用权人可以承包租赁、转让、出租、抵押。


原标题:我省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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