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讯 安徽省近日全面推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预防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挥安全责任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促进作用。
据安徽省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标准费用人介绍,近日,安徽省安全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银保监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经费办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安徽省全面推行实施。煤矿、非煤矿山安徽省、危专项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的的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提取安全生产任保险。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准指导费率及行业间差别费率标准,并安徽省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办法》费用提出,各市要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涉及人员死亡的最低赔偿金额,但不得低于30万元/人,并根据本地区每年人均实际收入情况进行调整。各保险机构要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在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或约定及时支付赔偿保险金。同时,经费保险机构应的当建立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制度,并从保险费中提取不低于保专项费总额10%的费用,专门用于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相关服务,定期组织对投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治理生产安全事提取故隐患的建议及防范措施等。
本文源自中国保险报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