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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协议是什么意思(劳务合作协议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人资小科普一一文说清楚劳务关系

一、劳务关系建立条件
(1)以工时确定的劳务关系
劳务用工是不适用劳动法规定的,适用签订劳务合同的条件包括非全日制用工、雇佣用工等,例如保洁工、钟点工、保姆等。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以身份确定的劳务关系
①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至用工单位的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②离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始于16周岁,终于退休(以实际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为准)。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律意义合格劳动主体资格,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与退休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③停薪留职人员是指部分劳动者为了在一定期限内脱离原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在停薪留职时,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但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工资的发放,部分单位的社会保险仍会由原单位缴纳。这类人群分为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若原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新用人单位与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新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④社保无法转移的劳动者企业在聘用劳动者时遇到职工社保无法正常转移或由于资质证照等事宜在外进行社保挂靠的人员,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一个时期仅可与一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为防止劳动风险(工伤、上家单位未离职也可能会有诉讼等风险)建议企业对该类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⑤在校生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在校大学生实习,不属于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而与大学生签订实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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