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云南省税务局和云南省邮政分公司在持续开展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的基础上,双方将合作建立发票寄递中心(站),实现 “纳税人网上申请、税务远程审核、快递24小时内送达”的非接触式服务。同时借助邮政网点的综合服务优势,税邮双方将进一步开展税法宣传及相关金融服务,不断丰富税邮项目的内涵与外延,持续提升社会化便民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办税缴费方式,共同开启税邮合作新篇章。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唐新民表示,通过签订协议,双方将建立税邮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税邮合作的规划设计,不断拓宽服务渠道,丰富服务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同时,充分发挥税务、邮政系统垂直管理的优势,联合调动省、州(市)、县(区)三级税务机关和邮政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创新税邮合作举措,打造税邮合作精品,扩展税务服务范围,助力税务“放管服”改革创新、落地、惠民。
此次签订新一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云南税务和云南邮政将积极探索“代开电子发票代征税款 发票及涉税文书寄递 税法宣传”全面合作机制,推动税邮双方办事流程、服务渠道、资源整合的“战略互补”,实现税务、邮政、纳税人三方共赢,进一步打造更便捷、更集约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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