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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烟草开户银行(洛阳银行总行的开户行名称)

近日,市城区烟草专卖局组织召开《洛阳市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该规定拟于12月1日实施,烟草制品零售点准入门槛将降低。


市城区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采用间距标准、总量控制标准、业态面积标准等作为卷烟零售点的布局规则,以进行市场资源配置、市场秩序维护等。随着国家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开始放宽烟草制品零售点准入条件,于是出台《洛阳市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通过制定负面清单制度,从申请主体资格、经营场所、经营模式、特殊区域等方面,明确禁止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区域或情形;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只要符合基本法定办证条件并经申请人依法提出申请,均可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法定情形


■申请主体资格


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经营场所


无固定经营场所,或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经营模式


自动售货机(柜);利用信息网络渠道销售卷烟的


■特殊区域


中、小学校出(入)口50米范围内;未形成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娱乐服务场所等实际商品展卖场所的商用楼宇内;住宅小区除平层全开放式门店外的其他场所(洛阳日报记者 赵佳 通讯员 徐姗)


《洛阳市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


第一条 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制品流通秩序,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利益,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洛阳市城区(西工区、涧西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洛龙区、高新区)范围的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


第三条 洛阳市烟草专卖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是指经申请人申请,依法申请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本辖区内零售点布局按照一店一证原则按需设置。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设置零售点:


(一)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二)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三)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四)利用自动售货机(柜)经营的;


(五)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的;


(六)中、小学校出(入)口50米范围内;


(七)未形成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娱乐服务场所等实际商品展卖场所的商用楼宇内;


(八)住宅小区除平层全开放式门店外的其他场所;


(九)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第六条 本规定由洛阳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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