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曾将污水排入这条灌溉水渠中,目前水渠已经变得清澈,但两岸还残留着大量煤泥。钟心宇 摄
遭到污染的土块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煤泥。钟心宇 摄
黑龙江省鸡东县余污被清理后的稻田一隅。钟心宇 摄
因185亩稻田受污染程度不同,部分稻田仍有少量稻米产出。“这些稻米没有采取监测、鉴定等措施,是否达标还不清楚,流入市场是存在潜在风险的。”基于粮食安全的考虑,检察机关于2018年9月底给鸡东县农业局发去了检察建议,建议农业局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限期对被污染稻米进行质量安全监测、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禁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稻米进入销售市场。
一个月后,鸡东县农业局回函称,为防止受污染地块粮食在鉴定结果出来前流入市场,已制定并下发相关函件。如果在鉴定结果出来前,该地块粮食流入市场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从鉴定结果看,这批稻米质量合格,没有受到污染。”鸡西市检察院检察官李文歧说。
洗煤厂占用的农田将复耕
回顾自己第一次前往洗煤厂调查的情形,李文歧坦言,因四家洗煤厂已经全部关闭,且有些留守人员不配合,加之有的洗煤厂是多次易手,如何确定洗煤厂负责人成了办案面临的难题,后来是想到依据洗煤厂向村里支付的土地承包费“倒推”,才逐个确定了洗煤厂负责人。
通过多次实地调查,专案组干警注意到,四家洗煤厂可能存在占用耕地的问题,而县国土局经测量出具的四家洗煤厂占地情况说明也证实了这一点:四家洗煤厂无用地手续,共非法占地143.02亩,其中非耕地68.15亩,一般耕地2.99亩,基本农田71.88亩。
“国土局多年未予以监管,2016年虽对占用的农用地编写治理计划,但未对占用的农用地进行复耕治理。”基于此,检察机关于10月底给鸡东县国土资源局发去了检察建议,要求国土局加强监管,及时对被占用的农用地进行复耕。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达到一定数目的,还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我们已将相关线索移交给鸡东县公安局。”李文歧解释说,当时检察机关就四家洗煤厂存在的非法占地问题给国土资源局发了四份检察建议,主要是考虑到在可能涉及的刑事问题中,各厂的占地行为都是独立的,因此分别有针对性地制发了检察建议。
随后,鸡东县国土资源局对四家洗煤厂的用地情况进行立案调查。由于煤矿停产已久,现场处于无主状态,国土局下达了接受调查通知书(张贴)。“当事人没有来接受调查,且责令改正时间在冬季,自觉回复原貌的可能性很小。”2018年12月底,鸡东县国土资源局回复说,为使案件处理到位,已将涉事洗煤厂占地列入2019年土地整理规划,在施工季节到来前与土地权属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同时会积极争取资金,力争早日复垦完毕。目前,洗煤厂设施已全部拆除,复垦工作也将提上日程。
“鸡东县国土资源局永安所负责人庄某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了71.8亩的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我们在办案中发现问题后,依法移交了其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姜东亮补充说。
不仅如此,针对四家洗煤厂存在的逃税行为,检察机关还给鸡东县税务局发去了检察建议。“四家洗煤厂大量使用工业用电,常年处在非法生产的状态,他们是无照生产经营,也没有如实申报交纳税款的情况。”李文歧表示,税务局具有税收征管监督管理职责,应该对四家洗煤厂进行税务稽查,保障国家税收秩序正常进行,避免国家税款流失。
税务局于2018年11月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刻派员进行实地巡查。“我们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洗煤厂用电量,继续找洗煤厂负责人核实情况,有结合洗煤厂的经营特点与规模,明确了涉税数据估算指标,最终估算出了四家洗煤厂的纳税数据,并开始着手催缴税款。”税务局方面回复说,税款现已全部缴纳完毕。同时,以检察建议为切入点,鸡东县政府还组织开展了全县范围内的小洗煤厂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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