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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县企业法人电话(重庆开县法院咨询电话)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020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2014年9月19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8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0,557,300股新股。


2014年12月,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20,企业法000,000股,每股价格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667,169.81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172,332,830.19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4年12月5日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法人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4】8-56号《验资报告》。


2、2016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39,669,421股新股。


2016年9月,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020,408,163股,每股价格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99,998.83元,扣除发行费用57,912,040.82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442,087,958.01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6年9月26日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6】8-9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及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重庆市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于2015年10月16日、2016年10月2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县安康支行(现已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安康支行”)、中信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18日及2016年11月开县2电话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企业法告》。


三、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止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本次注销完成的募集资金账户在存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合计57,369.55元,已转入各项目公司基本账户,至此各项目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0,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公司已办理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随之公司与长城证券及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021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咨询电话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20年2月4日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7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重庆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周三)下午16点0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3日


(七)出席对象:1企业、凡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取消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并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0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法人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17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7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电话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法院;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开县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重庆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企业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咨询电话(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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