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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润州工商局官网(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润州分局)

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工商局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公告


根分局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各类市场主体需在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2014年度报告,逾期未报者,将被列入经镇江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各市场官网主官网体可登陆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镇江工商局官网www.zjg镇江市sj.gov工商局.cn进行申报工商行政管理局,详细要求和操作流程请查看《镇江市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须知》。


特此公告。


镇江市润州工商镇江市行政管理局

分局

二〇一五年四润州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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