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6个):
1.福建省实验闽剧院
2.福州市群众艺术馆
3.厦门市文全国化馆
4.泰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5.泉州市提线木偶戏传承保护中心
6.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公示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官网推荐对象(11人):
1.郑智明(女) 福建省图书馆馆长,研究馆员
2.陈 山(女)福建省文化和旅游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心 一级主任科员
3.孙 砾 福建省歌舞剧院院长,一级演员
4.徐 系统扬(女)福建省文化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副处长
5.陈源春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一级主任科员
6.陈惠平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7.陆逸红(女)漳州辽宁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副主任,一级演公示员
8辽宁.曾学文 厦门市台湾艺术研全国究福建院长,一级企业信息编剧
工商9.丁光棋 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企业信息局长
10.徐卫兵 建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1官网1.叶少春(女) 原尤溪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公示期限为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福建省“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福建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可采用面谈、电话、署名来信等方式。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电话:
福建省评选推荐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
20工商21年8月29系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