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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不需要年审(北京市人力资源证书年检代办)

01


年审范围


每年的12月31日证书前取得的《代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企业需要进行年检。


在明确的机构名称、业需要务范围、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企业名称中冠有“人力资源”字样。




02


年审时间


在每年的1月1日至1月31日之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在网上进行年报申报及报送书面材料。




03


年审工作要求


1、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明确责任,抓好年审工作的落实。严格报送时间,严格许可证填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在申报时证书间内,按要求主动申报并将年审材料报送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按受理时间报送的材料将不予以受理。逾期未申报年审材料或年审不合格的机构,依法注销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认真填写《年审报告书》,如实填报经营管理情况,确保信息客观真实,不含虚假成分。如果发现有弄虚北京市作假等情况的,按照未通过年审处理。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擅自修改及删除网上填报内容,网上申报材料内容需与书不需要面材料保持一致。




04


年审的工作流程


机构须在申人力资源报时间内许可证,登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年审,并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书面材料报送所在地区人年审力社保局。


区人力社保局结合日常需要管理和监督检查情况提出初审意见,连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不需要证》正副本原件及书面材料一并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年审保障局负责全面审查,对通过年审的年检,应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上加盖年审专用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年审期间,代办机构可正常开展人年检力资源服务活动。




05


年审的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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