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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新版个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个税起征点5000元)



1.个人收入小报酬于等于5000,不交税(个人收入不是总收入,实发工资再减掉专项附加扣除累进)


2.个人收入8000,那么8000-5000=3000,对应第二级3000*10%-210=90,应交税90元


3.个人收入17000,那么17000-5000=12000对应第三级。1200个人所得税0*20%-1410=990元


4.我的实发工资12000,附加专项附加扣除2000.应该是12000-2000-5000=5000对应第二级


5000*10%-210=290元。我每个个人所得税月交税290元



5附加.举例12月取得20000元工资收入,在不考虑其他所得及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劳务劳务假设五险一金为4000超额元,再减去个税草案中的费用扣除标准5扣除000元,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4000元-5000元=11000元,再用1100累进0元超额去找对应的级数,由于11000元在3000元和12000元之间,应专项选择第二扣除级,即适用10%的报酬税率和210元的速算扣除数。专项


11000*10%-210=790元。


6.这样算对吗?快来试试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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