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税务提醒,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准备的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注:尚未办证的新购商品房,须提供买卖契约(正本第1、第2和最后一页)复印件(查验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个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外国人)等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人是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并由监护人全权代理;单位:新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5.出租共有房屋的,需提交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租证明(原件)、共有权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6.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