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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个人所得税核定 湖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个人与企业之间业务的往来现在越来越多,也导致很多企业出现了成本缺少,导致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过多!在企业选择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存在的就是有减轻自身增值税以及所得税这块的压力!觉得财政奖励不及时又发现个人独资核定征收不稳定!那么就可以选择自然人代开政策,解决企业与个人之间业务往来的带来的税负压力!


一般情况下,企业与个人之间业务往来的时候,可以选择在税务机构代开出相关的票据。一般情况下,缴纳的个税可能是经营所得税也可以是按照劳务报酬来纳税!不管是何种税种,缴纳的个税都是很高的!所以,这并不能为企业以及个人减轻税收上的压力!现在可以选择在税收优惠地中,可以享受到个税的核定征收政策!



在重核定庆、山东、湖南等地区,自然人代开可以享受到增值税按照1%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核定为0.7%—1.7%,附加个人所得税税为增值税的6%,综合算下来,需湖南要缴纳的税负就是为1.7%—2.7%左右!这些地区的自然人代开政策,主要还是个税可以核定征收!并且,缴纳的是个人经营所得税,不用和自己的薪金所得以及劳务征收报酬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上述的情况来看,自然人代开政策不仅可以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缴纳的是个人经营所得税,个税也可以管理办法核定征收!唯一不同的就是只能开具普票,但是自然人代开也是可以出具完税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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