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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一、聚焦扶心扶力、扶志扶智,确保税收优惠应知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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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梳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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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宣传范围


通过山西税务和山西扶贫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山西日报》整版发布《税收助力脱贫攻坚 携手共建小康社会》,全方位扩大政策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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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辅导


积极与省扶贫办对接取得“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四川省迁项目安置点规划和建设进展信息,并分地区及时下发各级税务机关,针对性上门开展精准辅导,确保政策第一时间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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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税务局税收服务


印发宣传资料和政策“口袋书”,通过扶贫办和单位扶贫工作队发放到各贫困村。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采取上门宣传、入户辅导等方式讲解税收优惠政策。


二、聚焦巩固脱贫、防止返贫,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一是推动税收优惠政策顶格执行。在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扣减标准由每年每户1.2万山西省元顶格上浮20%至1.44万元,对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税收扣减标准由每人每年6000元顶格上浮30%至7800元。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推进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政策,将麦芽糖、海红果发酵酒等6种农产品纳入核定扣除范围,进一步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农业生产国家、流通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促进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四川省收;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鼓励扶贫捐赠以及农村饮水工程等专项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政策落实精准度。


三是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允许贷款损失在税前扣除;推进贫困地区农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惠及全省29万余贫困户,有力推动“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三、聚焦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国家,确保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国家税关于克服税务局疫情影响确保贫困群众产业就业增收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紧抓“山西省三个重点”做好产业政策、就业政策落实,围绕增值税发票数据线和政策执行线“两条主线”进行密切跟踪,在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上下功夫。


一是抓重点人口,大力促进贫困群体就业。继续落实落细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或企业招录以上人员的税收优惠,鼓励贫困群体通过劳动和自我创收的形式实现脱贫,切实激发内生动力,巩固脱贫成效。


三是抓重点模式,积极拓展“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主动提取金税三期系统内普通个人代开发票的明细数据,针对零国家税散销售农林牧渔产品的个人,开展精准化政策宣传,讲好“公司+农户”经营的“故事”,广泛吸引农户个体参与,显著提高农户个体适应市场发展和抵抗风险的能力,提高整体增收创收水平。


山西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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